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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通常是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目前所称的中外合作办学一般是指国家鼓励的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
办学方式
一是学历教育项目,必须通过统招考试,填报志愿,毕业后分别获得中外双方学校颁发的文凭(如:清华大学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合作举办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一是非学历教育项目,无须填报志愿,参加学校自己举办的入学考试即可。中方学校修得相应学分后,通过语言考试后再被合作学校录取,毕业后获得外方学校颁发的文凭(如:中国农业大学与荷兰万豪劳伦斯坦瓦格宁根大学(原荷兰劳伦斯坦国际农学院)合作举办园艺专业非学历项目)
注意:就读非学历教育项目的,若该项目未能获得教育部审核认证,即不能承认该项目所获学历。
发展情况
截至2002年底,全国共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712个,覆盖了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从地域分布看,相对集中在上海、北京、山东、江苏、广东等经济、文化较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的大城市;
从合作对象看,外方合作者主要来自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法国、英国等经济发达、科技及教育先进的国家和地区;中合作者如北大、清华、复旦、同济等名牌大学;
从办学层次看,跨越从幼儿教育到博士的各个学历层次;
从专业分布看,开设工商管理类专业的机构和项目居多,大约占 36% 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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