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招学校推荐
- MBA
- 中国政法大学
国家“211”和“985”重点建设大学
- 在职MBA、在职MPA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性价比最高的双证招生院校
- 中外合作办学MBA
金融硕士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全国重点大学,最强师资阵容
2017年福建农林大学法律硕士招生简章,详情如下:
福建农林大学2017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7年文法学院计划招收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人。
二、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需达到我校要求的同等学力的条件。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具有5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考生须在复试资格审核阶段提供由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四级425分及以上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合格可视为主干课程之一。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详情请见福建农林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章程。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入学后,可按学校规定一次性享受相应的新生奖学金。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具体报名要求与程序,请见《福建农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五、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专业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4.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全国联考科目为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3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4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3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497),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5.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
12月25日下午 法硕联考综合
6.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准考证。
7.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及方式等有关信息详见我校当年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复试前会在学校研招网和各学院网页公布)。
六、复试
(一)由学校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文法学院将在网上公布符合要求的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二)复试一般安排在2017年4月底前,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和文法学院网页上公布,考生根据各学院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核阶段提供由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5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的有效书面证明;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四级425分及以上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合格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同等学力的考生除参加统一规定的复试外,须另加试2门专业课程。
七、学制与学费
我校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2017年学费标准:8000元/年.生。以上收费标准若有变动,以福建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为准。
国家“211”和“985”重点建设大学
性价比最高的双证招生院校
全国重点大学,最强师资阵容
条评论
关于我们 | 商务合作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招生咨询电话:010-51294794 13120419940 张老师
北京育路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025267号-30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005号